谢烦烦

最后玫瑰孤独老死于贫瘠行星,狐狸永远是野狐狸。

终是往事

· 剑三paro / 树洞「我陆日天一生渣妹无数」设定,有ooc

文/烦烦

壹 

两年终于到了的时候,其实温时觉得,自己已经有点喜欢上军营生活了。不过他还是坚决地申请了退伍。没什么太大的麻烦,很顺利地回了家。回家的消息,除了爸妈几乎谁都没告诉。秦初说他朋友很多,但是他现在才发现自己并没有很多在乎的人。
不过他也没有告诉父母自己回家的具体日期,一个人,拖着当年的行李箱,披着满身的陌生孑然而莽撞地回到了南京。到家时已经将近九点,天色并不漆黑,被满城霓虹映得挺脏。温时站在单元门外,对自己笑了笑,视线落在旁边积了厚厚灰尘的邮箱上。突然想起秦初还给他寄过一张明信片,入伍那天出门报道的时候终于收到,正面印着一只傻不拉几的兔子,反面写了一些有的没的,还贴了个小玩意。本来想带上,但嫌麻烦就塞回了邮箱里,也不知道现在还在不在。
他顿了顿,把行李箱提起来上楼了。

秦初是他徒弟,唯一一个。那天他等女友上线,在马嵬驿百无聊赖地劫镖,不小心把一个没满级的小号也切死了。温时看着那个一脸懵逼灰头土脸的道长,有点于心不忍,密聊过去:“不好意思啊,我没注意到你。”
道长回他说卧槽你是玩家啊,我以为是NPC呢,随机刷新打了出奇遇那种。
温时:“……”
他看了看自己身上灰不溜秋的江湖套拓印,怒以白发校服大橙武换之。
道长:“……”
温时突然被逗笑了,心情一下好了起来:“那就给你个奇遇,做我徒弟。”
道长:“不要。”
温时操起弯刀就上,幽月轮接银月斩,净世都没打出来一个道长就又躺了。
道长:“师傅!”
温时:“……”
温时:“不要叫我师傅!叫我师父!”
道长:“好的师傅。”
道长:“师父。”
温时:“……”
温时又没话找话:“名字挺好听啊。”
道长:“好听吧,是我真名倒过来的,我就叫秦初。”
温时一时竟不知道这人是缺心眼还是缺心眼,为其智障之深重所震慑,手一抖险些点了断绝关系。

其实温时没有怎么在游戏里主动跟人搭话过,他队友大部分都是实打实的大学同学,两三个寝室一起玩,再喊点野人随便凑凑就能开个团。再去认识游戏好友,他没闲心,也没必要。但那天不知怎么的,看着这个明显就是单机的,小白到没满级就拜入老王门下成为移动战阶的,整个人丑得清新脱俗的小道长,他平时可能是放在老家土狗肚子里的良心忽然一动,收了徒。

当时他们服浩气弱势到没地儿跑商,他想在马嵬带这个便宜徒弟做任务也得等阵营关了。这五分钟反正无聊,他就逗道长说话,把人小孩底细全摸清楚了:高二,真道长,第一次玩3D游戏,光升级就升了半个月……挺老套。
然而天有不测,阵营刚关女友就上线了,拿义金兰糊了温时一脸。温时手忙脚乱退队点接受瞬间消失,徒留秦初原地懵逼。
温时密聊解释道:刚刚你师娘拉我,我先走了,有事召请。
温时:“傻孩子别再跟人说自己的现实信息了,好在我不是坏人,不然把你皮都剥下来。”
秦初:“我知道你不是坏人。”
秦初:“你不是浩气吗。”
温时:“……”

就不再理他,沉醉在女友的温柔乡里。
当时的女友是他们那帮同学的女神,酥胸长腿大红唇样样不输游戏里玩儿的炮姐,温时费了挺大劲才追到的,还因为这个经常被仇杀,自然要好好宠着。

秦初其实上线挺少,高中生和大四狗还是有时差的,但是每次他上线温时都会过去尽心尽力地带,还把他拐进了浩气。然而可能因为温时带得太细致把他养成了一个手残,升到满级装备也上去了,依旧成天给老婆谷送人头。
阵营斗士温时很气,浩气盟不许送人头。就把他按在主城切磋练手法。
他插旗,秦初不生太极。他隐身,秦初不生太极。他幻光步踩过去,秦初依旧不生太极。见秦初这样他也控也懒得控,缴了械幽月轮接银月斩,再一个净世破魔。
秦初:“我方才喝了杯茶。”
秦初悄悄地对你说:“师傅你好厉害!”
秦初悄悄地对你说:“我刚刚技能都用不出来哎!”
温时:“……”
温时:“不要叫我师傅!叫师父!”
不觉得师傅把我叫得很像村口剪头的王师傅吗?嗯??
女友在YY笑得花枝乱颤,说不如把他叫来YY吧。这么可爱肯定是个妹子。
结果确实是个男声,清冽干净,带了点奶味儿的少年感:“师父,师娘。”
女友惊呼好萌,温时却严肃道:“你为什么不插生太极?”
秦初:“啊?”
秦初:“……哦。”
秦初:“那个,因为,我和别人打架的时候,都生不出来太极嘛,所以就,干脆不生了。”
温时:“……”
云流听了会沉默,忘生听了会流泪。

后果就是秦初一上线就被温时和他那帮同学抓着切磋。然而他奇怪地是个网游黑洞,在这个年纪的男孩子里面迟钝得不像话。切磋到最后秦初也只学会了三个技能:开坐忘,生太极,交转。然后一如既往地喝茶。
温时都要绝望了。
不过这时候不知道谁教会了秦初在帮会领地钓鱼烤鱼。这种穷极无聊的活动居然戳了他G点,秦初每天钓鱼钓得精力空空,见着温时就交易给他几条鱼:“师傅,这是今天的鱼。”
“师傅,这鱼烤焦了,你将就一下。”
“师傅,我明天不能上线,这是两天份的鱼。”
“师傅,今天的鱼特别好吃。”
温时:“……”
爸爸虽然是喵,但是不吃鱼好吗。背包满了他妈的装备都拍不了!
……还有别他妈再叫我师傅了!

秦初的剑纯实在玩不来,温时就建议他玩个奶。
“花哥好撩妹,”温时这样说。“劫镖的时候还能奶我一口。虽然一个人劫镖很帅,但是带个奶妈还是挺有面子。”
秦初就问他你喜欢万花?
温时说嗯。五七万里我最喜欢花萝。可爱。

没几天秦初就拎了个娇俏可人的小花萝出现在他面前,把他另一个亲传坑也毫不客气地占了。
在奶花上他出人意料地有天份,反应迅速走位风骚,成了一朵温时换上悲魔饥火也很难打死的体操花。
秦初就不怎么再玩他的道长了,每天开着花萝跟着温时劫镖。他俩成了当时远近闻名的跑商毒瘤,悬赏不断依旧浪,温时玩得兴起,甚至抽不出时间陪女友截图逛街之类,吃饭也在说今天劫镖如何如何,秦初的太素九针真是出神入化……
女友提了分手,温时愣了愣,答应了。

其实也并不是太伤心。反正很快就要毕业,所谓毕业季分手季,早分晚分都得分,温时本就不是太重情的人。只是转头对正开着道长在帮会钓鱼的秦初说,你没师娘了,没人陪我做七夕任务了。
秦初悄悄地对你说:“师傅我陪你做。”
你悄悄地对秦初说:“不要叫我师傅!”

然而毕业来得太快七夕太晚,温时听了父亲的话入伍,也就匆匆A了游戏。入伍那天,收到了秦初的明信片。
明信片。果然是个孩子。不知道现在他变成什么样子了。站在家门口掏钥匙的时候温时才发现自己居然在回家前夕一直在想的居然是个“网友”,而且是个小孩。
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我。他推开家门,又想。

大概到半年之后,他的朋友们,包括现实的和网上的,才陆陆续续地都知道了他当过兵并且已经退伍的事情。再后来温时得到了一个去厦门工作的机会,以及在这之前一个礼拜的假期。于是南京的朋友们都趁这时候拉着他到处吃饭唱歌,累得要死。到最后一天实在没有任何应酬了,放松下来却突然觉得非常空虚。 收拾好行李以后还剩大半天,他坐在电脑前百无聊赖地翻着QQ,更加无聊地把好友整理了一遍,还清理了很多人。当年玩剑三,他们那帮同学倾巢而出,既然是同学当然不在游戏分组里,游戏里认识的人又都不需要游戏之外联系,所以名叫“剑侠情缘”的那个分组里,就只剩下并不在线的秦初一个人尴尬地留着。灰暗的头像,空白的签名档。
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我。温时又一次想,然后关掉电脑开始睡觉。 

这次离开不像他退伍那么隐秘,于是温时走的时候,就有很多朋友来送他。他自认不是多么左右逢源或者长袖善舞的人,怎么会有这么多朋友,自己也莫名其妙。秦初就说过他朋友很多(大概是从他并不怎么发的微博的回复量看出来的?),但他才不觉得……怎么又是秦初。
他甩了甩头,笑着对一帮没个正经但眼里的不舍挺真诚的朋友豪迈地挥手,说有朝一日钱在手回来请你们吃狗肉,然后被他们围起来殴打。温时就对几个在外头围观还幸灾乐祸拿手机拍照的妹子卖萌求救。他一双桃花眼,眸子漆黑,看人时仿佛深情却不自知,妹子们被他这样看着都受不了,就迅速解救了他。拖拖沓沓上了高铁,车厢里都是陌生人,他反而觉得自在。这时候手机突然振动了,QQ消息,居然是秦初。

秦初:“师傅你退伍了吗?”
温时:“……”
秦初:“师父你退伍了吗?”
温时:“嗯。”
秦初:“师父我跟你说啊我考上厦大了!”
原来是来分享喜讯的。确实已经暑假,是录取结果出来的时间。嗯,没辜负自己入伍之前反复嘱咐他要A掉游戏好好学习。温时在驶向异地的高铁上不自觉地微笑了。
然而他并不打算把自己也要去厦门的消息告诉他,只是无关痛痒地回复:恭喜。
秦初倒不在意他的冷淡似的,反复嘱咐来厦门玩的话一定找我啊!
温时失笑,又有点心虚。

厦门是安逸温和又陈旧泛黄的城市,不过最好的地方却在于,这里对他来说是完全陌生的。不过这点好处很快就被时间抹杀。温时知道,很快这里就会变成他的另一个南京。以前每次去唱歌,他都会点一首《当爱已成往事》,只为了唱一句“别留恋,岁月中,我无意的,柔情万种”,但是好像朋友们都只会因为这首歌的文艺和深情而更觉得他多情。

转眼夏天就过去了。不像南京,厦门的秋天毫无秋意。然而对温时来说,这里已经变成了南京:他身边又聚集了很多他都不知道怎么来的朋友;而伙同此类友人的玩乐,还不都一样。时间又开始被慢慢排满,工作和饭局,唱歌和泡吧。但他并不放纵,总是像个高中生一样差不多十点就回家了,而秦初也总是会在这个时候找他聊会儿天。手指在屏幕或者键盘上快速移动的时候他会觉得,好像一个人呆在空荡荡的房子里也并不是那么寂寞。
他还是没有告诉秦初他也在厦门,虽然他经常很想伸手揉揉他的头顶。
但是真的伸手过去揉他头顶的时候,温时觉得事态的发展有点太过于魔幻现实了,仿佛吃了面前这个傻气少年一个暗戳戳的剑冲。

事情是这样的:
有天秦初给他发了几张图,大约是剑三的新校服,道长白衣暗纹仙风道骨,喵哥卷发邪魅异域风情,有点像钟汉良的顾惜朝。
温时便笑道:“这下我更像卖羊肉串的了,小咩咩你可要小心啊。”
秦初:“我小心你干什么。”
秦初:“你又不是坏人。”
秦初:“你不是浩气吗。”
温时:“……”
就丢了个“很难笑诶”的表情包过去。
秦初:不好笑么?以前师娘明明跟我说你经常拿这事黑我的嗯?
……
之前怎么没看出来这孩子是个切开黑。
“要回去玩儿么?”
温时笑了出来,问他。

正好秦初大一最忙的时候已经过去,师徒二人就双双下载了客户端。阔别两年温时早都已经忘了自己的账号密码,就唉声叹气地要新练一个号。却不想秦初还记得,得到两串熟悉字符的同时又被嘲笑好一顿:“师父你老了哎。”
有点丢人。
温时一脸倒霉,没头没脑地转移话题:“哎好像出了挺多新玩意儿?……幻境,云图?这还不错啊,拍照用的……这什么,同城好友……?约炮用的吗?”
顺手点开。
YY那边男孩依旧止不住笑,鼠标咔地一声,不知道在点什么。同城列表里又多出了一个花萝,名字挺有意思,还有点熟悉。
“诶,这有个花萝叫斗战胜花哈哈哈,有趣有趣……徒儿要师娘吗,为师去把她拐回来。”
秦初不笑了。安静了一会儿说,师父,那不是我吗。
温时当真是要尴尬得钻进地里去,秦初为他玩个万花还荒废大号陪他浪了小半年,自己却连这号的名字都忘了——还没羞愧完,秦初又道:“师父,为什么我们同城?你不是在南京么?”

那天以后面基自然是少不得的,温时住处离厦大不远,秦初就经常有事没事找他出去玩。有时候是吃腻了食堂找他一起吃个海底捞,有时候是不想在宿舍打游戏找他出去连坐打竞技场。温时倒不觉得烦,反正就算秦初不找他他也会有很多他根本不能想象的奇怪饭局和活动,和这孩子在一起反而更舒服。
他这才想到,也许自己那么多所谓朋友,就是因为他从来不会拒绝。

某天傍晚公司同事喊聚餐,温时实在不想去,便推脱有约。坐进车里又觉得长夜漫漫非常无聊,通讯录划了两道,还是切到QQ点开秦初的对话框:出来吃饭,为师请客。
秦初过了一会儿才回复:今天算了,我这儿找房子呢。
温时诧异道找什么房子?你不住宿舍了?
秦初依旧慢腾腾:玩了个乐团,每天要练吉他,太吵跟舍友闹翻了。
温时:……
温时:要不要来跟我住?
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这句话已经发出去了。那时候腾讯爸爸还没出撤回功能,他看着屏幕上那行字,有点发懵。秦初还没回复,他想追加一句开玩笑之类的糊弄过去,却又发了句“有空帮我做日常就行”。
秦初这次倒是秒回了:说得好像我没在帮你做似的。
温时恼羞成怒:妈的住不住?
秦初:住住住,不住不是中国人。

温时愣了愣,恍惚想起两年前问他要不要玩个花奶的时候——这孩子从来就不拖泥带水。他扔下手机,嫌热似的解了两颗衬衫扣子。心口有点痒,像挂了只不安分的猫。

没过多久秦初真的搬进来了。他靠在门边,眯着眼看秦初忙忙碌碌的身影。少年身影清秀,穿着嫌大的白T晃晃荡荡地把自己的东西一件一件从行李箱里掏出来,又一点一点填满了他原本空荡的客房。就感觉心口的猫咪又骚动起来。
“喂。”温时喊他。
“嗯?”少年头也不回。
“道长。”
“……嗯?”
“那个号,怎么不玩了。”
他的尾音似是而非,是个问句,却没有起伏,仿佛只在道家常。秦初终于回头看了他一眼,可由于逆光他只能看见男孩换了角度的毛茸茸的轮廓,却看不清他的表情。
“喜欢花萝呗。”他回答。
猫咪叫个不停,爪子在他胸口挠来挠去。“不是我说啊徒弟,”温时有点慌张地按住它,促狭道:“你这是喜欢花萝啊,还是喜欢我啊?”
他以为秦初会翻个白眼不理他,或是跳起来骂他变态,却不想男孩停下了动作,甚至歪了头认真思考起来。答案来得挺快,秦初转了回去,大笑道:
“都不喜欢,不喜欢你。”
猫咪不甘心地安分下来。温时也轻轻笑了笑,凑上去揉了少年毛茸茸的头顶。发质细软,忍不住多蹭了两下。秦初呛他:“完了,师父你gaygay的。”
“……嗯?!”
“你这么gay师娘知道吗?!”秦初把他手推到一边。
温时突然伤感起来,退了两步往他床上一躺,叹道:“你要是有师娘,我他妈能让你住进来?可别做梦了。”
秦初不想理他,毛手毛脚地继续叠衣服。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秦初的吉言问他什么师娘,少年搬进他的公寓之后,他就遇见了任盈。平常他身边并不缺好看的女孩儿,对他有意思的也不在少数,但任盈让他一见钟情。
非常漂亮,怎么形容都嫌不够的那种漂亮。温时是在一个酒吧里看见她的。妆容精致,和另外几个同样精致的女孩在一起,却像是身上发着光,让他只看见她一个人。
他坐在吧台边看着她,高脚杯在手心绕了一圈又一圈。女孩感觉到他的目光,突然惊鸿照影地一抬头,睫毛颤了颤,对他甜美地一笑,嘴角却扬出一些冰凉的妩媚。他被电了下,随后反应过来,对她遥遥举杯,装逼道:
Cheers.
她偏偏头,习以为常似的抿了一口酒。这时酒吧歌手下了台,换了一支乐队,任盈好像很兴奋,毫不留恋地转过头盯着那个小舞台,再也没留意过他。饱满的嘴唇轻轻开合跟唱着,是专注又沉醉的样子。
他倒不泄气,换了个角度继续看她。过了会儿想起了什么,温时敲敲吧台问里面的调酒师,有这个乐队的资料吗?给我看看。大概翻了翻就走过去在她身边的位置坐下,间奏的时候问:你也喜欢Tulip?
她惊喜地看向他。

他确实碰对了运气,不过也要归功于秦初。秦初搬进来以后,他每天回家都见他抱着把吉他坐在沙发上看演唱会录像。从披头士到猫王,从U2到Linkin Park,还有很多他不认识的总之是国外的乐队,手也跟着像模像样地弹。温时不怎么爱听歌,但好像挺有天份,不到半个月,就被他传染得对摇滚乐队很敏感了。
奇怪的是,秦初拿吉他的方向是反的,右手按弦,左手扫弦。他一直很疑惑这孩子是怎么学的吉他。

一个星期之后他和任盈已经很熟稔,在她身边迅速占领了一席之地,漫漫长夜特别容易打发,回家的时间也就晚了很多。经常回去之后秦初演唱会已经看完了,于是看到的就是男孩洗完澡窝在沙发上打游戏的场景。这天秦初只开了一盏落地灯,黑暗一隅暖黄灯光斜斜懒懒地照下来,男孩的刘海乱翘出几根细碎头发,阴影落在眼睛下面,藏头露尾地躲进睫毛的影子里。
温时开门的时候还以为他睡了,轻手轻脚拢着钥匙却发现是自己想太多,又气又笑啪地拍开了客厅大灯,“就开那玩意儿,眼睛不要啦?”
“……回来啦。”秦初手速极快地敲打了一会儿键盘,才有空抬头看他。
“嗯。”他把自己扔进男孩左手边的单人沙发里,恍然觉得哪里不对——是了,秦初常坐的长沙发被他往外移了半米,墙角就凭空地多出了一个小角落,里头立着一把原木吉他。“你新买吉他了?”
“旧琴了,拿来练练手。”
“还挺好看的。”
秦初闻言合上笔记本,转头把吉他提溜出来,特别兴奋似的,“有什么想听的歌没,我给你弹。”
他住过来说是因为练吉他太吵,不过这么久了温时都还没正经听过他的琴声。收了吊儿郎当的姿势坐好要洗耳恭听,在少年带着笑意的眼神里却突然大脑短路,怔怔看着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秦初跟他对视了一会儿,失笑出声,左手抚了把琴弦。“诶,傻了啊你。”
“想不出来要听什么……”温时也觉得自己有点傻似的揉了揉鼻尖,“不然你随便弹个什么?”
“行——”秦初就打了个响指,很狂野地扫起弦来。似乎是什么老牌摇滚乐队的经典曲目,跟着秦初走马灯一样听了挺多演唱会,却还是分辨不出他弹的到底是哪首。男孩非常投入地刷了半天,在温时耳里却也只是类似噪音而已。
……难怪会跟舍友闹翻。他笑着摇摇头。
一边秦初也注意到他的走神,小动物一样垂了眼睛。“……师父你还是点歌吧。”
温时想了想,又想了想。“当爱已成往事。”
“啊?”
“当爱已成往事——”

对电影和张国荣其实都说不上多喜欢,但是电影看了挺多遍,歌也是唯一一首不管设备怎么更新都一直存着的。马马虎虎听了这许多年歌,被问到“想听的”,却只能想起来这一首。
但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大概是没看过的。秦初毫无悬念地皱了眉歪头看他:“这个不会啊。”不等他说话又把笔记本掀开,噼里啪啦地大概是在找谱子。“不过可以试试看……啊,找到了。”说着就从吉他包里捞出个变调夹夹上摆好了架势。旋律因为不熟悉而有点磕绊,总体上却也能算得上行云流水。
所以温时听了几秒,就顺利找到了进唱点,不由自主地哼起来:
“往事不要再提,人生已多风雨。纵然记忆抹不去,爱与恨都埋在心里。真的要……”
噔。
短促的杂音,是什么金属断裂了。他在这四弦一声如裂帛之后的寂静里看见秦初的左脸慢慢地渗出了一些艳丽过分的鲜血。
“……妈的,这也能断,”秦初骂了一声,习惯了似的匆匆抹了一把脸,那点血迹因而被拖了老长。“肯定是刚刚那首扫太凶了。这儿也没木吉的弦能换,师父下次再给你弹吧。我再练练,下次肯定更好听。”
就抬头给了温时一个满不在乎的笑容。
温时愣愣地看着他,心口那只猫炸起毛,烦躁得几乎变成了一只小豹子。他想伸手过去摸摸他的伤口,想揉揉他的头,想拥着他轻声安慰,理智却把他按在沙发上,动也动不了。
最后他冷静地拉开茶几下的抽屉,翻出了一块创口贴,递给低头收拾着残局的男孩,说:
“早点睡吧。”

“下次再给你弹”的承诺,过了一个月也没实现。公司开始谈一单大生意,温时忙得脚不沾地,老板恨不能把他摁着在公司住下来。秦初似乎也忙了起来,温时经常会收到“师父我今天通宵练团就不回去睡了”的消息。
等投标成功,已经是一个月后了。这一个月温时连同住的秦初都没看上几眼,更没时间跟任盈见面,女孩却会主动联系他。声音不管通过电话还是微信都很好听,让他不情不愿的加班也轻松了很多。庆功宴上觥筹交错,他一个人躲去了阳台,举着杯香槟不耐烦地俯瞰楼下草地上的灯红酒绿。温时一口灌了那杯浅淡得像汽水似的酒,掏出手机划拉了半天,还是关掉了在他这个岁数略嫌幼稚的QQ,打开短信挺正式地找到了“任盈”。
动作绅士地为她拉开车门的时候,任盈对他妩媚一笑,嘴角扬出一些甜美。
温时想,秦初这下真的有师娘了。

最近简直已经要忘了他,“秦初”这个名字在脑海中一闪而过的时候,温时觉得,眼前忽然就,熄灭了一秒。不过随即又被任盈占去了所有注意力。

初恋一样小心翼翼到有点尴尬,车里静默了半天。
“呃,那个,我们去哪吃晚饭?”
任盈笑出来,“这时候了你还没吃呢。”
温时也笑。
“那我们去哪儿啊。”
女孩早有预谋一样笑得狡黠,说了他们初遇的酒吧的名字,又在他有时间暧昧地乱想之前道:“今晚有Tulip专场,你不会不知道吧?”
……
反应了半天才想起Tulip是那个地下乐团,算是他和任盈的红娘。
“我知道你对乐队其实没兴趣啦,”厦门女孩语气软糯,认真补充道,“以后我也陪你去你想去的地方呀。”
温时笑起来,为她的通透。抬头看着后视镜里她精致的眼睛道,没事儿,你想去的地方就是我想去的地方。说完自己都觉得酸得不行,但是任盈看起来挺受用。
到那个酒吧要经过厦大,温时还在想会不会遇见秦初,就看见秦初背着把吉他从校门踢踢踏踏地走出来。好像挺久没见过他了,阔别已久似的——一时间挺高兴,下意识停了车叫住他,“秦初!”
忽然又想起后座上的任盈,讪讪地回头解释说这是我……弟,在厦大念书。这时候秦初也挂着一脸的惊喜跑了过来,趴在车窗上笑得一脸傻气:“今天这么好来接我哦?”
温时愣了愣心说我干嘛不装没看见他啊,还没来得及搪塞就听见任盈带笑的声音:“我们去酒吧玩噢,小朋友要来吗?”
目光疑惑地偏过去,看见任盈的瞬间秦初一顿,突然面无表情地直起身。
把车里的两个人吓了一跳。
尴尬的气氛里秦初抬起手挠挠头,一脸无邪地笑出来,“啊,那个,酒吧,就不去了。我,我回去打游戏,你们去吧。”
说完就跑了。背影单薄,吉他晃荡着要掉不掉,看得人心惊胆战。
“……咳。小孩子,别理他。”温时手背抬起来蹭蹭鼻尖,踩下油门。
“小孩子要宠的嘛。”
温时想也不想回答说我只宠你,后面没回话,抬头看见后视镜里女神居然脸红了。
他突然也觉得脸上发烫。莫名其妙地想,下次她该坐前座了吧。

所谓专场安排得很晚,十一点才开始,不过居然有挺多人留下来看。可惜的是和以前一样,一直唱到快凌晨一点主唱也没说过一句话,鸭舌帽压得很低,看不见眼睛。
送任盈回家再回到自己公寓,就看见还没去睡的秦初缩在沙发一角打游戏,忙得眼睛都没空抬。短发半干不干乱翘着,冷色灯光下显得更黑,衬得侧脸洁白如玉。温时还挺精神,凑到他身边搞事道徒弟弟来切磋啊。
秦初看都不看他,盯着屏幕说来啊老子等你很久了。
声音有点哑。
温时揉揉他的头,他僵了僵,没躲。
“感冒了?”
“……没。”

登录界面喵哥依旧手握弯刀,胸口微微起伏,随时等着自己去唤醒他。破军的白色兜帽遮住了眼睛,只能看见有点凌厉的嘴角。装备却已经更新到朔雪了——这里面他自己是没出过力的,想想让秦初一个祖国花朵当免费代练还挺惭愧。屏幕弹出个组队邀请,居然是那个似乎早就被秦初抛弃了的道长号。
地图上那个组队蓝点很快摸过来,成男仙风道骨,落地时游刃有余地二段跳接小轻功,干干净净出现在他面前。白发朔雪,长身玉立,坐忘的丝丝蓝气将他隔绝在大漠的风沙之外。
他不知怎么突然转头看了看秦初。少年盘腿坐在沙发上,清瘦的,清秀的,后脖颈勾出微妙的弧度。可爱得挺诱人,是可以揉进怀里的样子。
秦初在他目光里不自在地扭了扭脖子,抬手就落了旗:
如此良辰美景,你我何不一战解忧?
生太极也落下。
温时收回目光,扫了一眼键位和奇穴:请赐教。
就隐了身看着他移出好几尺,卡着距离落下第二个生太极。温时太久没玩游戏,轻轻活动了生疏的手指跟着他挪到气场边缘,默念曾经习惯的杀羊套路驱夜断愁窜出去准备一套连控。然而对方反应极快,聂云一步就冲到了前一个气场的另一端,回身悠哉补好了梯云纵。温时一下慌了,流光追上却被圈进吞日月,又吃了个大道。秦初也不客气,等温时反应过来解控的时候已经打出了一波可观伤害。
温时:方才我喝了杯茶。
秦初忍不住轻笑出声。温时也笑,正想开口夸他,抬头看到眉眼弯弯的少年,却莫名觉得他非常遥远。
他自知太久不玩手法生疏,却不知道只会花奶的秦初什么时候成了个极具剑纯意识的千年老胎。

秦初笑够了,问他,师父,看风景吗。温时应了,男孩就掏出匹大白马给他弹了个双骑邀请。载惯了小花萝,两个成男同骑的光景确实挺别扭——袒胸露乳的性感喵哥搂着穿得密不透风的禁欲道长,以前怎么没发现居然这么辣眼睛。他没头没脑地问:“你怎么又不玩花萝了?”
秦初又笑起来,这孩子今晚特别开心似的笑个没完,开口就是呛他,“玩儿腻了就换呗,还能怎么的。怎么我玩啥你都要问啊,你到底想我玩哪个号就直说好吧——”
总觉得他话里有话。温时噤了声,却觉得那只猫又在心口上窜下跳,发情期似的烦人。他甩甩头,扯了个靠垫过来抱着,任凭秦初载着自己满地图跑,偶尔伸手过去拿鼠标调个视角。
看着看着就又惊觉,自己也同样不知道,曾经那个只会跟在自己身后在主城切磋,或者窝在唱晚池边不厌其烦钓鱼的小道长,在他看不见的什么时候独自环游过了大唐,对各种偏僻景点了如指掌。
可能是太晚了,他想得脑袋疼,就不再去想,只盯着屏幕看。景色确实非常美,他看着看着,就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他是安稳躺在长沙发上的。窗帘拉得很严,缝隙漫出温和的光晕。身上也严严实实盖着毯子,被角被温柔掖好。茶几上甚至还有一份早餐,他伸手试了试,尚且温热。
温时顶着一头乱发不自觉地微笑了。

但不知道为什么,那以后的两个礼拜,温时又很少再能看到他的小徒弟了。男孩大约是到了什么演出前的冲刺排练,忙得脚不沾地。一整天都不回住处,回去也已经到了一两点,偶尔还会通宵。他突然养成了熬夜的习惯,秦初不给他发“要通宵”的消息的日子,就抱着电脑窝在沙发上打游戏。做完了自己的日常,又把秦初道长的日常清掉。清完了依旧不想睡,就顺手登了花萝磕磕绊绊地大战跑商。他不会奶,老是死于读条,几乎每天都在憋屈着自己给野人队友道歉。斥巨资修完装备,又双开自己号把花掉的金给花萝补上。
一套做完秦初也差不多回来了,他就揉揉眼,和男孩打个招呼,盖上电脑晃悠着回卧室睡觉。

他几乎觉得日子就这么定型了,简直要永远这样毫无波澜地过下去。奇怪的是回想起来的时候,他的回忆里没有每天枯燥的工作和乏味的午餐,也没有傍晚和任盈在酒吧或其他什么地方的约会,有的只是日光灯下昏昏欲睡又甘之如饴的等待。

温时是个挺尊重假期的人,周末不睡到日上三竿绝不起床,所以这个周六在他起床的时候居然还在家的秦初着实把他吓了一跳,赶紧于事无补地抓了抓乱翘的刘海。
“师父你今晚有空没啊?”男孩抓着块手帕仔仔细细擦着吉他,见到他好像挺高兴。温时竟然有些晕眩,不知为何有种跟这孩子久别重逢的错觉。
“有没有啊?”是撒娇般的语气了,秦初扔下手帕几近热切地看他。
他就也笑了,不假思索地答“有啊”。然而不等秦初把眼睛笑成傻气的小月牙,他就想起来今晚是那个什么Tulip的“告别演出”。好像是要跟经纪公司签约了,不能再驻唱。任盈又高兴又伤心,勒令他今晚必须陪她全程参与。
“……大概不行。要陪任盈去看个什么演出。有什么事明晚吧?”

秦初眼睛闪了闪,熄灭了似的。又笑说好,就把吉他装起来起身出门了。温时眼里残留着他离开的背影,总觉得心里不是滋味,晚上跟任盈去酒吧的时候也心事重重。
“你不高兴啊?”
女孩玻璃心肝,一口一口抿了半天酒才迟疑着问出来。
“……没有啊,”他凑过去在她额上落了个吻。“怎么会。”
女孩就笑起来,眼睛弯成了月牙儿。这次倒没等多久,大约是乐队人气确实挺高,老板把专场给提前到了八点,演唱会似的。主唱照例戴着鸭舌帽,只唱歌不说话,反而是吉他手和键盘手担起了talking大任,跟台下互动起来。
汹涌人潮里温时似乎产生了幻觉,恍惚觉得主唱藏在阴影下的目光遥遥地向自己望了过来。

没什么休息的时间,他们一直唱到了十点。曲子有翻唱也有他们的原创,大多是摇滚,黑嗓和高音听得他耳朵疼。主唱年纪还是小,扛不住,喉咙明显哑了下去,快崩盘的时候团长模样的吉他手终于上前一步宣布了他们将要离开酒吧的消息,挥手作别。
一片哗然。然而他们终究还不是明星,走了就走了,就算有人喜欢也不会像真正红火的艺人一样被疯狂挽留。任盈却挺认真地难过起来,在几个大男孩儿鞠躬准备退场的时候喊了两声安可,又害羞地把脸埋进了温时怀里。
酒吧里的人们大约也觉得新鲜,笑着闹着就跟着喊了起来,把已经开始收拾的工作人员吓了一跳。男孩们明显没想到还有这种演唱会级别的待遇,显然没准备,只不知所措地站着。
这时候主唱转身过去,挑了把黑色的民谣吉他抱起来,跟键盘手耳语了两句,又站回了立麦前面。
“……咳,”有点抖似的,“谢谢大家的支持。今天最后一首歌,当爱已成往事。送给……”
他说话的声音清冽干净,带了点奶味儿的少年感。要送给谁呢?人群忽然激动了,任盈兴奋地要跳起来,抓住他的胳膊用力晃——为他们从没开口说过话的主唱,在唱歌以外也终于开了金口。温时突然觉得脑子都要爆炸,一瞬间什么也听不见,“送给”后面的几个字全被奇异地屏蔽了。

那是秦初吗?
那是秦初吧。

他想起他说下次再给他弹他最爱的歌。“我再练练,下次肯定更好听。”他想起秦初抱吉他的方向和别人是不一样的,左手扫弦试了音,右手搭上指板,前奏就行云流水地淌了出来。男孩是真的认真练过了,和上一次简略的和弦不同,这次他甚至把那句戏腔也弹了出来:
“依孤看来,今日竟是你我分别之时了!”
温时没头没脑地想,原来这家伙是个主唱。一直说要练吉他,害得他一直以为自家小徒弟是吉他手。
小骗子。
快进入副歌的时候键盘也加入了伴奏,琴声如水,平添伤感。男孩依旧唱着,因为声音实在哑了而带了点儿他这个年纪大约是不会有的沧桑:
“别留恋,岁月中,我无意的,柔情万种。不要问我是否再相逢,不要管我是否言不由衷——”
小骗子的目光依旧藏在阴影底下,这次却确确实实地,向他遥遥望了过来。

但秦初只是从没说过。没说过的事,怎么能算骗呢?
可他陪着任盈看了那么多场的演出呢?小骗子永远戴着遮住眼睛的鸭舌帽,只唱歌不说话。他大概早就知道自己常去看他的演出了。他为什么不说呢?
他又为什么不玩道长,后来为什么又不玩花萝了?

为什么?

温时破天荒地第一次没送任盈回家。油门没松开过,一路飙车回到公寓,简直连车都不想锁地冲上了楼。然而秦初没回来。
没关系,习惯了。他发了一会儿呆,拉开那盏落地灯,把自己扔进了冰凉的单人沙发里。秦初还是没回来。
他伸手把茶几上的笔记本捞到腿上,开始做日常。一个号,两个号,三个号。秦初没回来。
他终于撑不住,睡着了。

隔天早上被一个喷嚏闹醒的时候他还是维持着那个姿势。温时忽然有点儿慌张,跳起来推开客房的门——
空的。
突然得像一个短促的断弦,又苍凉得如同那句戏腔。
他不敢置信似的走进去。书桌上放了张小纸条,上面是少年郑重其事的字迹:
“全都喜欢,我喜欢你。”
背面很认真地,画了朵花。

心口的猫反常地安静如鸡。但他知道,它就在那里。他叹了口气,把那张纸条拿起来看了许久,最后小心抚平,放进了钱包夹层里。

日子依旧是过。工作,乏味的午餐,傍晚雷打不动地和任盈见面,只是不再去那个酒吧,也不再打开那个游戏。
后来任盈搬进了他的公寓,他们像每一对平常的情侣一样开始自己做饭,约会时间就移到了晚饭以后。温时不需要再接任盈下班,不知道为什么养成了每天下班后去厦大逛一逛的习惯。好在这所高校不仅是高校,还是旅游胜地,所以他明显成熟的装束混迹在如织游人之中,也不算太过扎眼。他常去艺术学院,漫不经心地注意着每一个背着吉他的少年。
然而他想见的少年却从没出现过。那个背着吉他的清瘦身影在他记忆里越来越远,简直模糊成了一个梦。

再后来他就不去了,因为某天任盈心血来潮踩着时间六点去他公司接他下班。女孩在车上补了妆,确保自己是一等一的漂亮之后就全心全意地等着男友从写字楼出来。也许他会跟几个同事一起走,然后她下车走到他身边自然地挽起他的手,他们会被起哄,被几道羡艳目光望着,最后被祝福。
可是他没出来。任盈想他也许在加班,他接自己下班的时候也许也是这样的心情,甜蜜又焦急。第三次百无聊赖地检查口红有没有掉的时候她收到了温时的信息:怎么还没回来?
是,朝九晚五,哪家杀千刀的公司还六点下班呢。厦门天黑得晚。她看着这个海滨城市暧昧的黄昏,面无表情地把手机扔在了本应坐着温时的前座上。

任盈回去的时候带着一盒外卖,热的,温时一贯喜欢的口味。她依旧妆容精致,如果温时对化妆有所了解的话就会发现她的眼线从一贯的下垂变成了上挑,唇膏的颜色也更鲜艳而闪亮,这些让她看起来精神焕发。
“你知道陈鸿宇吗,”温时咬着筷子没话找话,“一个唱民谣的。他说他住在厦门,每天上下班都要经过环岛东路。路上听电台,开到离台湾最近那一段路的时候,会收到台湾的电台讯号。”
“嗯?”
“我每天下班都绕路去环岛东路走一段,但是从来没有收到过。”
任盈撑着下巴看他,笑了起来。“可能因为你不是陈鸿宇吧。你又不喜欢听民谣。”
“……”
“快吃呀,一会儿凉了。”
他抬头,目光擦过任盈的侧脸,落在沙发紧靠着的墙角。他想起那里原来空出过一块,用来放那把秦初随时练手的木吉他。什么时候把沙发移回原位的呢,不记得了。
秦初的木吉他弹得很好,但他也不喜欢民谣,他是个摇滚咖。他唯一认认真真学过的一首慢歌,就是《当爱已成往事》。
任盈早百无聊赖地低下头,拿了他扔在桌上的钱包强迫症似的整理起来。温时盯着她精致的小扇子一样的睫毛看了一会儿,突然低头草草吃完了剩下的半盒虾饺。

最后他终于知道为什么自己从没在艺术学院见过秦初,因为他学的是广告。
他没说过,自己也没问过。任盈跟他说我们公司外包了个平面广告,设计师是秦初的时候,他已经没力气再在心里大声斥责这男孩是个小骗子了。
没说过的事,怎么能算骗呢。
“今天他交稿,我要去跟他面谈做最后的修改。”任盈漫不经心地咬着片吐司,看也不看他,“不在公司,在金湖路那家星巴克。你要不要一起来啊?”
“不了。你们公司的生意,我掺合什么。”
“他谈完就要走了,去台湾进修。说不定什么时候回来,可能会定居诶。”
任盈声线温柔,令人没法拒绝——确实非常好听。很多人都说,她的声音像陈绮贞。温时艰难地咽下最后一口早餐,说,走吧,我开车送你。

深色调的咖啡厅里秦初依旧是那副清瘦而清秀的少年样子,白T牛仔裤,身旁放了个巨大的行李箱。温时坐在隔壁桌,总觉得哪里不对。
那不应该是一把吉他吗——就算这小子是所谓“主唱”。
他恍惚地想。
而广告其实应该早就定稿了,那边任盈很快露出满意的笑容,起身和少年握了个“合作愉快”的手。
“嗯……那我们就这样?下午的飞机,如果没有其他问题,我就先去机场了。”少年也笑起来。
任盈点点头,又说:“我和阿时送你吧。”
突然被点名的“阿时”狼狈地抬头,仓皇间撞上少年的目光,形象尽失:“……嗯。我送你。”他才反应过来通常只放外文歌的咖啡厅竟然在放那首国语金曲,已逝的歌手再也不需了解听者的感受,只是自顾自地唱着,忘了我就没有痛,将往事留在风中。也不知道是在劝慰谁。
再一晃神,行李箱就已经和秦初一同被塞进了温时的车后座里。温时奇怪地寡言起来,于是一路上就只有任盈跟少年过分活泼的聊天声音。“偶像”和“粉丝”之间的共同话题大约是少不了的,一直到了机场,还在叙着“那天我喊安可的时候真的超害羞的!但是好怕你们真的就这样走掉哦,脑子一热就喊出来了”的旧。
温时竖着耳朵听了一路,也没听到她问“你们不是要出道吗,怎么没有消息”“那这一年你们去哪里了啊”之类的话。心口的猫渐渐开始不耐烦,亮出锋利的爪子四处乱抓,急躁又疼痛。

停了车又陪秦初办了托运,他们终于没话可说。任盈不知道是早就知道还是没有兴趣,到最后也坚持没问温时最想听到的男孩的近况,只是聊累了似的辞道要去补个妆。
他们俩齐齐扭头看着任盈走远,直到看不见。温时先回过头来,眼里尽是秦初逆光的剪影。侧脸洁白如玉,眼里波光粼粼,对他来说已然非常陌生。
他看着这样的他,就好像看到了后来那个白发朔雪超然出尘的道长。
秦初目光闪烁了半天,终于扬起脸迎住温时的眼睛。张了张嘴,却什么也说不出来。温时也不说话,只是看着他,像是要生生把他的样子刻在心里。
秦初终于说:“师父。”
温时说:“嗯。”
“谢谢你们送我过来,”少年瞳仁亮得不像话,睫毛湿漉漉的显得更黑,小鹿一样;嘴角天生的扬着,好像在笑,又好像没有。“其实我,挺害怕一个人的。”
他转身走向安检口,一直也没回过头。温时的视力好像突然变差了,男孩孑然的背影在视野里模糊成一团。有两滴水啪地打在大理石地板上,某个地勤妹子给秦初递了张纸巾。旁边不知道是不是有人放歌,几句歌词若有似无,耳虫似的钻进耳里不肯走:
还以为驯服想念,能陪伴我,像一只家猫;它就窝在,沙发一角,却不肯睡着。
大概是机场天花板漏水了吧,他看见秦初拿纸巾捂着脸,手一直没放下来。

任盈回来的时候秦初大概早就进了候机室,人影都不见。女孩娇蛮地嗔怪他也不多留那少年一会儿,害自己没机会跟他正式告别。
“给他发个消息?”温时提议。话出口的时候心口一痛——秦初走后他们的联系方式都没变过,却谁也再没找过谁。
任盈笑笑,看着他的眼睛沉默了一会儿。“没关系的。阿时,”她叫他,“我们还是,分开吧。”

End.
注:算是一个两年前的树洞的同人(……),《我陆日天一生渣妹无数,但我愿意为了这个胎收手》。是写到一半突然想起的paro,那时候温时已经和任盈在一起了(……),又把设定和情节大修了一遍,但还是不可避免地OOC了。「贰」里的小事全都脱胎于此,原帖超级可爱,只是被我写得非常无聊,我错了x

评论

热度(1)